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6-07
为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的《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法规范全市林木种苗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林木种苗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助力我市"营造百万林、决胜森林城"建设 ,5月31日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了一次"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推进暨培训会议",来自全市各县(市、区)林业局的主管局长、种苗站长、执法队长及市局领导、相关科室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种苗管理站张艳营站长宣读了《廊坊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主管局长常树元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针对当前我市种苗执法面临的形势提出要求: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县林业局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市上下联运,突出地方特色,把活动作为提高林木种苗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有力抓手;二是要做好宣传工作。我们要把种苗执法年活动和《种子法》、《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一并作好宣传,深入田间地头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三是调查摸底要细致全面,掌握情况要细致,调查摸底要充分,巡查力度要加强,结合执法年活动对当地的苗圃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四是相关部门间要协同配合,活动能否顺利开展,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是分不开的,所以各个部门间的工作要衔接好,做好沟通,积极配合,顺利圆满的将这项工作完成好;五是要结合打侵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是种苗执法的应有之意,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严肃整治制售伪劣种苗的行为,震慑违法经营行为;六是相关法律、法规要准确把握。做好种苗执法工作,除需要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热情外还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各项林业政策规定。
会议还邀请了省厅专家就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主要内容、行政执法年活动简介、执法过程中的 注意事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