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3-11-05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
一、提交材料:
1.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申请表》;
2.书面申请,注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方式和地点等;
3.固定场所、必需设施以及资金、人员、饲料和技术证明;
4.合法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的证明材料;
5.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二、设定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三、承办单位:77365林政科
四、联系电话:
征占用林地审核许可
一、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建设项目批件;
3.林地权属证明;
4.林木、林地补偿费协议书;
5.森林植被恢复费措施;
6.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县级林业部门的现场查验报告及正式文件。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三、承办单位:77365林政科
四、联系电话:
林木采伐许可
一、提交材料:
1.林权证明;
2.采伐单位(个人)申请,并注明采伐地点、面积、树种、采伐方式;
3.采伐作业设计;
4.上年度伐区验收合格证明;
5.采伐申报表。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三、承办单位:77365林政科
四、联系电话: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
一、提交材料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
填写(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质量检验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检验的协议及被委托人的上岗资格证复印件:
生产种子用地证明:
植物新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采种林确定单位的书面证明。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填写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资本书面证明材料;
质量检验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检验的协议及被委托人的上岗资格证复印件;
单位或个体法人代表证明
二、设定依据
《中华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三、承办单位:77365种苗站
四、联系电话: